內地人口300萬以下城市落戶撤限
國務院辦公廳公布《關於促進勞動力和人才社會性流動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》(下稱《意見》),表示要全面取消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下的城市落戶限制,放寬城區常住人口介乎300萬至500萬的大城市落戶條件。分析指出,政策的出發點在於促進人口流動,但客觀上也會釋放新的購房需求;從長遠來看,新政策除可在未來5至10年有效擴大內需,亦將有助於提升城鎮化率與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。
貴陽南昌佛山等「零門檻」
《意見》提到,要以戶籍制度和公共服務牽引區域流動,完善城區常住人口500萬以上的超大特大城市積分落戶政策,精簡積分項目,確保社會保險繳納年限與居住年限分數佔主要比例。這意味除了京、滬、穗、深這4個城區常住人口超過1000萬的超大城市外,城區人口500萬至1000萬的特大城市、城區常住人口在300萬到500萬的大城市都將獲大幅放寬落戶限制;城區常住人口在300萬以下的市鎮則實現「零門檻」落戶。…..<<Read more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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