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國人買泰國樓3大方法
專門為多家發展商任法律顧問的泰國地產律師Boonchai Nitibordeeborriruk教路,分析3大買屋方法。
方法1:30年長租約
外國人可以向發展商或泰國人業主以30年長租約租用土地(Leasehold)連土地上的獨立屋或別墅,租約會清楚顯示在當地土地註冊處發出之地契上,列明租用人之姓名。30年租約可以續期兩次,即合共90年。期間外國人「租客」可以自由出租或出售其獨立屋,如果新買家是泰國人,業權會變為「永久產權」,如新買家是外國人,長租約年期將以30年扣減已租用年期,例如外國人A於2018年簽長租約,5年後賣給另一名外國人B,承接租約的外國人B,其租約只餘下25年期。
若以長租約形式30年後續約可能出現爭拗,包括原業主或持有人身故,後人不續約,甚至30年後,原業主要求大筆續期金額,哪怎麼辦?Boonchai指,在簽署30年長租約時,外國人「租客」可以在租約上加上條款,寫明業主30年租約屆滿時「必須無條件續約」。
方法2:使用權協議…… <<Full Text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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